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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典型案例
2023-05-06 21:49 |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
1、湖北中联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五月花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江夏区医保局在开展医保基金日常监管中,发现湖北中联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五月花分店存在为非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医保费用结算的问题,涉及违规金额959元。江夏区医保部门依据《武汉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如下:1.追回违规费用959元并按违规金额追缴5倍违约金,共计追回5754元;2.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2、武汉东明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清水湾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东西湖区医保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武汉东明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清水湾分店进行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医保结算药品与实际销售药品不一致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130.8元。东西湖区医保部门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如下:1.追回违规费用130.8元,并处罚款200元;2.责令整改。
3、武汉市新洲区泰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前进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新洲区医保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对武汉市新洲区泰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前进药店进行检查,发现该药店疫情期间存在拒绝参保人使用医保结算目录内药品费用问题。新洲区医保部门依据《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服务协议书》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如下:1.暂停拨付医保费用3个月;2.责令整改。
4、武汉百灵堂大药房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蔡甸区医保局在开展打击“三假”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武汉百灵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销售数据与上传医保数据不一致问题,涉及违规金额64848元。蔡甸区医保部门依据《武汉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如下:1.追回违规金额64848元;2.暂停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3.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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