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大病救助、带量采购……全民医保有新部署
新一轮医改以来,我国已建成全世界最大、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网。未来五年,全民医保如何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1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部署健全医保制度体系,更好满足群众就医用药需求。
会议指出,“十四五”时期,要深入推进医保制度改革,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医疗保障要坚持把保基本理念贯穿始终,逐步提高水平,做到可持续。
此次部署主要有五方面,包括健全多层次医保制度体系,分类优化医保帮扶政策;建立基本医疗体系、基本医保制度相互适应的机制;推进医保与医药协同改革;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众所周知,全民医保的意义不言而喻。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立以来,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逐步提升。
1998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正式建立,标志着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进入了建立新型医疗保障制度阶段。此后,我国先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又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逐步实现参保人全覆盖。
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覆盖13.6亿人,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
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是关键支撑。而在持续推进改革进程中,建立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2020年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制定的改革发展目标是:到2025年,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待遇保障公平适度,基金运行稳健持续,管理服务优化便捷,医保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实现更好保障病有所医的目标。
在医保体系中,无论是待遇保障、筹资运行,还是医保支付、医药服务,都离不开一个词:花钱。而医疗服务费用和价格,正是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中,多项要求都是与费用直接相关的。比如,报销结算方面,优化便民服务,“稳步提高基本医保门诊报销待遇”“健全突发重大疫情下的先救治、后收费和针对特殊群体、特定疾病的医药费豁免机制”“在全国实现异地就医住院、门诊费用线上结算”;在支付方面,在保基本、可持续的前提下,施策惠民利民,“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及时将临床价值高、患者获益明显的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能”。
近年来,作为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中的重要一环,常态化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已经让民众享受到更优质实惠的医药服务。此次会议要求“继续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扩大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范围”,势将把这项改革推向纵深,让改革成果更多更好惠及老百姓。
“医保是一种共建共享的互助共济。”在国家卫健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医疗保障研究室主任顾雪非看来,在医疗保障制度基本覆盖全民的情况下,医保的角色要从被动的医疗费用支付方,转变到主动的医疗服务战略购买者,这将激发医保功能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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