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武汉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局编制了《武汉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快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权益,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3月11日挂牌成立,在官方网站开通之前,我局重要文件制定、重点工作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和通过汉网、武汉市药械采购平台以及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武汉市人社局、武汉市卫健委等部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市医保工作的意见建议。政务信息主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与长江日报社签订了宣传合作协议,围绕我市打击医保欺诈骗保、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取消耗材加成、政策调整、凯发k8国际首页的支付方式改革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工作,加强宣传工作力度,截至2019年12月底,共在《长江日报》、《武汉晚报》进行了39个整版的医保工作宣传,重点报道91次,头版头条18次。网络媒体发稿67次,33次上各媒体公众号导读,51次上媒体公众号,各类报道被各大网站转载400余次。
(二)政府信息管理
市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局长办公会、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推进措施,制定了《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宣传工作制度》、《武汉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公开指南,建立了局分管领导负责,局办公室统筹,各处室单位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先审查、后发布”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政府信息审批流程和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各处室单位按照要求,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中审批的所有文件,必须选择 “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是“不予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经办公室审核后上网发布;其他需上网发布信息,经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后发布。
(三)平台建设
为切实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让群众和单位办事更高效、更便捷,我局12月中旬开通上线了官方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头条号等新媒体宣传途径,12月底开通局官方网站试运行,并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完成了局门户网站集约化迁移改造,提升了网站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逐步建立多元化、立体化的医保政务公开载体。
(四)监督保障
局办公室作为我局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本年度组织1次本系统政务公开培训,组织开展了全市医疗保障宣传通讯员培训班,来自各区医保部门、机关各处室、局属单位以及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近60名通讯员参加培训,建立了一支有一定宣传功底的宣传骨干队伍,行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医保政策宣传工作机制。局办公室定期对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重点核查,不断规范各处室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定期开展检查,对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
(五)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推进医疗待遇保障工作信息公开。在局官方网站主动公开《关于转发<省医疗保障局 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转发<湖北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的通知》、《市医保局关于转发《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试行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省医疗保障局 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重要文件。官方微信推送头条讲解医疗保障待遇政策。同时,邀请长江日报、武汉晚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对医疗待遇保障有关政策进行权威解读。
2.推进医药服务管理信息公开。围绕社会普遍关切的医保目录问题,在局网上发布《关于印发<武汉市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武汉市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市医保局关于转发《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调整暂行办法》的通知》,《市医保局 市人社局关于转发<省医疗保障局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畅通信息渠道,方便群众查询。
3.推进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公开。通过武汉市药品器械采购平台、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凯发k8国际首页官网、微信服务号、新闻通气会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关于印发<武汉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武汉市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方案>的通知》、《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发布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相关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等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政策、措施等,扩大公众知晓率,提升社会认可度。
4.推进医保基金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武汉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等医保基金监管重要政策文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服务号、发布新闻通稿等形式,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对医保基金的监管,定期向社会公布打击欺诈骗保工作进展情况,形成全社会对医保基金监管的合力,切实维护好基金安全,守好人民群众“救命钱”。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12月网站开通试运行后,截止2019年12月底,我局官方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38条,其中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凯发k8国际首页的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公开情况等概况类信息17条,政务动态信息356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86条。公开规范性政策文件9份,政策图文解读16条。依据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网站开设“医保扶贫”、“打击骗保”、“异地就医”三个业务专栏,链接了湖北政务服务网、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服务网、异地就医服务信息查询等网站。根据社会公众关注的医保业务热点难点问题,开设了“医保知识”栏目。通过官方微信服务号公开信息81条。
2019年度,我局以本机关或本机关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公文共94份,过程性文件55份,内部管理工作文件16份,对外公开22份(网站建成后2020年1月18日上网公开),依申请公开1份。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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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94 | 22 | 2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13 | 112618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322.201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我局共收到1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查询为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已将有关事项告知申请人。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市医疗保障局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市医疗保障局作为新组建单位,目前政务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局官方网站于2019年12月开通试运行,相关备案手续正在抓紧办理中,网站栏目和网站内容还需要进一完善;二是机构刚组建,人员力量相对短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务公开的方式需更加丰富。
2020年,市医疗保障局将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通过不断加强局官方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与市直相关部门的对接和信息共享,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加强统筹协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强医疗保证政策宣传,积极探索利用丰富多样的形式加强政策解读,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局承办的人大政协议提案共有44件,其中,省政协提案1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7件,市政协提案26件;我局为主办(承办)单位的有20件;为会办单位的有24件。44件人大政协议提案已全部办复,经征求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均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