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医保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法治医保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一)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医保建设工作的领导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2021年法制工作要点重点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重点普法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制发《中共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集中学习计划》,举办党组中心组(扩大)学法专题报告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同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紧密结合,协同推进,为我局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提供保障。
2.落实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
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及时召开会议,讨论研究重要法治工作议题,2021年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法治工作1次,局长办公会研究法治工作议题2次。切实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研究制定2021年法制工作要点,将法治医保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职责,严格执行。
二是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将法治建设纳入绩效目标考评指标体系,对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法治建设成效进行督促考评。按市委依法治市办要求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回头看”,制发整改方案,定期通报提醒,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经自查和督察,均未发现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三是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按时按要求向市委依法治市办和省医保局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通过局凯发k8国际首页官网向社会公开。按市委依法治市办要求,做好法治信息报送工作,每月报送法治信息月报表和不少于1篇法治信息。
(二)加强医保重点领域立法
1.落实年度立法计划。推进《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章制度修订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规范立法程序,有序推进立法项目。开展数据测算和分析,加强政策研究,广泛征求市人大、市政协、各区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单位意见,积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充分吸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结合武汉市实际,起草《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送审稿)》,报送市人民政府进行合法性审查。市人民政府转市司法局审查后,市司法局会同我局对《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送审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草案)》,已提请市人民政府研究。
2.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与备案。
一是持续推进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汇编编纂。印发《武汉市医疗保障类工作文件汇编(2020年版)》,汇编收录市政府、市医保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和市民政局等部门制定的医疗保障相关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方便全市医保人全面系统学习、贯彻医保政策法规。
二是按要求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组织开展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和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内容清理工作,开展清理市人民政府规章中不合理罚款规定工作,开展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均未发现相关问题。及时清理并通过局凯发k8国际首页官网向社会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是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制定《武汉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武汉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武汉市医疗保障行政检查程序规定(试行)》和《武汉市医疗保险稽核办法(试行)》4个执法类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落实并通过市司法局备案,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
(三)完善依法行政机制
1.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编制、公布我局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公开目录,将“调整居民医保筹资政策,提高门诊统筹待遇”列为我局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每月向市司法局报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展情况。后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暂缓调整居民医保政策。
2.加强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持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合同等合法性审核工作。严格把关合同审核审批流程,依法依规审核合同并督促修改完善。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与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有关的政策措施,按要求报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促进公平竞争。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设立公职律师,续聘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合同签订、信息公开申请、重大执法决定等工作合法性审查方面的积极作用。
3.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减审批推进流程再造。持续对标先进城市,聚焦“减时限”并开展调研工作,不断精简优化办事流程。
二是发展一体化在线服务。全力推进医保政务服务事项“自助办”,依托自助服务终端,扩展便民服务辐射范围,方便企业、群众线下就近办事。
三是全力推进“一事联办”。率先完成省级统筹的“医疗费用报销”一事联办试点工作,积极扩大试点范围,实现该主题事项定标后全市范围内的复制推广落地。
四是提高窗口服务能力。积极推行国家医保局、市政数局关于大厅(窗口)的服务规范,持续开展经办业务培训,将全部办件情况纳入“好差评”“双评议”评价,紧密跟踪企业群众的需求反馈。
五是推进“互联网 监管”工作。完成全市医保部门监管事项清单梳理上报,组织行政执法部门做好执法数据录入,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监管全留痕要求。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成医疗保障行政执法规范体系建设。制定并印发《武汉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武汉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等执法类规范性文件4个,将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程序、文书制度化、格式化,提升法治医保规范化水平。落实包容审慎执法机制,制定并公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三张清单”。
2.加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力度。按要求公示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和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示2020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公示2021年度执法检查计划信息,按时公示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结果信息。
3.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充分运用医疗保障行政执法规范体系建设成果,规范执法程序和文书记录,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应用行政执法管理与监督云平台开展执法办案,记录执法数据,完成云平台案由颗粒化,应用“互联网 监管”平台加强执法监管。将“行政执法公示完成率、应用云平台办案率、“互联网 监管”能力支撑平台监管数据录入率100%”纳入对执法处室(单位)的全面依法治国考评指标,严格监督,适时通报督促完成。
4.大力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审核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率100%。
5.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换证工作,全局干部职工申请办理行政执法证,参加换证考试人员通过率100%。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规范体系、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依法行政与执法证换证专题培训和执法业务培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6.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一是积极配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向市行政复议中心报送本部门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组织名单。未出现具体行政行为被市级行政复议机关撤销、确认违法及变更的情况,未出现因不履行或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且被市级行政复议机关下达《责令履行行政复议通知书》的情况。
二是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2020年王某某诉我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举报奖励)一案,一审、二审我局均已应诉,一审裁定驳回起诉,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两审均未开庭。2021年未发生一审行政应诉案件。
三是联合市司法局举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执法人员旁听庭审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法治宣传教育。
(五)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加强法治教育培训
1.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举办党组中心组(扩大)学法专题报告会,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修订《行政处罚法》,2021年党组中心组共计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4次,党内法规学习3次。组织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旁听庭审1次。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无纸化学法用法“网学网考”参考率100%,优秀率100%。
2.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并认真组织实施。各责任部门积极开展法规政策宣传,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编印《武汉市医疗保障政策和经办服务问答手册》,运用新闻媒体、局官方网站、公众号、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宣传医保政策。
3.开展重点领域普法宣传。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积极开展民法典、《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新法宣贯,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切实提升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4.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全局参加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党内法规知识竞赛等活动,积极参加武汉市第五届“普法网红”评选活动。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集中清理“医保卡套现”小广告活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进社区等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文化发展。
二、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打算
2021年,我局推进法治建设成效显著,但还需要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升应用云平台办案效率,继续探索新媒体普法、提高普法精准度上下功夫。2022年,我局拟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医保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医保建设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医保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召开部署安排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的专题会议。强化对领导干部法治建设成效的考核评价,对法制工作要点等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督促考评。
(二)持续推动医保立法
继续做好《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章制度修订工作,做好解读宣传。根据上级部门最新出台的规定继续推进医保政策文件制定修改工作,严格履行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程序。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加强对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管理,科学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加强对医保行政执法政策的研究和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应用云平台和“互联网 监管”平台,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提升医保普法宣传效果
抓好重点人员学法用法,加强法治培训,提高医保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扩大政策法规宣传覆盖面,提高知晓率。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2月10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