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 市财政局关于废止《武汉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8 13:35
发文单位 |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武汉市财政局 | 发文字号 | 武医保规〔202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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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4-03-18 10:3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索引号 | mb1537846/2024-09648 |
各区医保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鼓励公众参与基金监管工作,共同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经研究决定,对《市医疗保障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武医保规〔2019〕1号)予以废止,我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工作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医保办〔2023〕38号)有关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 武汉市财政局
2024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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